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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斌煌

本年宣判的兩起重大殺人案件「嘉義殺警案」及「桃園弒母案」,都因嫌犯犯案時沒有辨認能力,獲判無罪免罰,嘉義殺警案的鄭嫌需送到相當地方監護5年,桃園弒母案的梁嫌則責付桃園市衛生局。如許的成效讓大眾憂心,嫌犯可能很快就會回到社區,是以也再度掀起成立「司法神經病院」的會商,對此,朝野立委均認為,司法神經病院有其需要性,但前期的預防更為主要,所以要真正解決神經病患的問題,仍是需要創設一套完全的社區撐持系統。

記者張之謙/臺北報導

至於將來即將負責履行監護處罰的司法精神病院,陳柏惟指出,監護處分假如都只是單方面的照護,以後回歸社會沒有人賜顧幫襯了,就會泛起一種落差「本來監護處分是在賜顧幫襯,社會比監獄還恐怖」,所以就又再犯、精力又再次失常。

而今大家環繞著司法神經病院去接頭並沒有錯,但一整套的系統,才是完美的治療系統。

至於狀態比較不亂的精力疾病患者,吳玉琴建議,應該要做更多的社會介入,像是卵翼性工場,或是他們可以參加的一些社交運動,或是指點他們從新就業,這就是社會安全網要做的,應該全面性的建置,現在政府對精神疾病患者的集團或家屬的支撐、挹註的資本其實不夠。

此外,有了司法神經病院之後,那些是正常人的罪犯也不會那麼等閑就拿「思覺失調」當藉口,僞裝成神經病患,所以設置絕對是比不設置來得好,問題在於國度的資源是不是足夠,如果沒有足夠的醫療、戒護人力,司法神經病院可能反而會變成一個亂源,一旦沒有足夠的經管,就會成為一個大的彈藥庫,這才是真正該思考的處所。

國民黨立委、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李貴敏默示,他贊成設置司法精神病院,這有兩個目標,第一是真的達到賜顧幫襯的方針,因為國度對於弗成控的東西,就是要賜顧幫襯;第二是這些人確實有跟社會隔離的需要性,否則他們就會在社區裡趴趴走。

吳玉琴舉例,像嘉義殺警案的鄭姓嫌犯,已兩年多沒有就診,那我們的健保系統能不克不及主動跳出來提示?這時候候社區關切員就應當去關切、去接觸家眷,領會他的狀態,這就是預防於先,這是我們當局在資訊系統裡面可以協助的,不要比及産生工作再來訓斥。

司法神經病院不是萬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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